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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官护航未成年人无烟成长

【字号:    】        时间:2023-02-16      

 本网讯(通讯员:谭茗尹)202210月,汉南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汉南区纱帽街电子烟经营主体存在违法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问题。

 

正确认识电子烟

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制品中的一员,通过电子雾化装置将含有尼古丁的烟弹雾化而供人吸入。目前,市面现售的电子烟添加了多种香料和调味剂遮掩,水果味最常见,但不管是传统卷烟还是电子烟都属于烟,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202110月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有近半数在13岁至15岁开始吸食电子烟,他们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水果味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

 

磋商电子烟监管

              

为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侵害,汉南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前提下,与区烟草主管部门就如何加强电子烟监管开展磋商。磋商后,区烟草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所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销售水果味电子烟行为。区烟草主管部门对涉事经营主体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下达违法经营监管告诫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如再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将责令暂停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经营业务资格。

 

电子烟监管时代到来

2022101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正式实施。“电子烟国标”的出台意味着有标可依、有据可管的电子烟监管时代已经到来。该标准中明确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电子烟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也就是说,水果味等调味电子烟将被禁止,防止儿童使用的童锁将成为今后市场上电子烟杆的必备功能。

下一步,汉南检察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管理理念。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电子烟市场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