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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市委常委、工委(区委)书记彭浩作出批示 对“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

【字号:    】        时间:2021-01-14      

 本网讯(通讯员:张思嘉)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汉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积极向工委(区委)汇报检察院专项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工委(区委)对检察院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

2020年12月29日,市委常委、工委(区委)书记彭浩同志批示: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市委常委、工委(区委)书记彭浩对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肯定与支持,也是对全院干警的鼓舞和鞭策。2021年1月8日,汉南区检察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工委(区委)领导批示精神,并部署“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措施。


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细玉对于落实彭浩书记的批示,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向工委(区委)及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汇报“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进展。二是联动形成合力。联合好民政、公安、卫健等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延伸检察职能。注重社会治理效果,整合各部门检察职能,加强司法救助、行业管理的检察建议等工作,强化社会层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四是落实长效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坚持做到办一件案普一次法,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检察义务,发挥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彩虹工作室”的阵地效果,多样化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