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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5-01-06      

 ——20141224日在汉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 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们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汉南区和武汉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与稳定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深入广泛开展举报宣传,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综合举报受理体系。认真研判职务犯罪线索,开展精细化线索初查,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良性发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0,同比上升42.9%其中,大要案7人,贪污贿赂案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优化发展软环境,依法查办武经开区规土局副局长黄某某受贿50余万元、军山街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主任黄某某受贿5万元案。回应群众呼声,立案查处涉企职务犯罪案件47人。突破武汉某建筑公司单位行贿130万元大案,并从中深挖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某高校等单位多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巨额受贿线索,移交武汉市院查处,受到上级院称赞。

不断规范侦查工作。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和安全的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案件管辖、线索管理、初查审批、逮捕上提一级、判决两级审查等办案规定,保障案件质量。对每一起案件讯问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实行领导值守、法警值班、安全预案、技术防控等措施并举,确保办案安全。省、市政法委督查暗访组对我院规范执法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探索整合“预防职务犯罪、刑事犯罪、诉讼违法”三项职能,着力打造大预防网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到军山街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一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市优秀检察建议。与区地税、国税、供电公司等15个单位开展预防共建,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组织座谈和讲课18场,组织观看《破局》等廉政影片,对欧洲风情小镇用电报装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深化非公领域预防工作,建立班子成员挂牌定点服务企业机制,走访企业30余次;开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组织近百名项目经理旁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庭审;落实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30次。加强预防分析,形成预防年度报告,为区委政府制定反腐倡廉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促进平安汉南、法治汉南建设。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64人,提请公诉犯罪嫌疑人116人,所办案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坚持把打击矛头指向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和盗窃、诈骗等暴力、多发案件,提起公诉此类犯罪嫌疑人64人,占比55.2%,维护了一方平安。着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提起公诉涉赌涉毒涉枪犯罪嫌疑人25人、“醉驾”犯罪嫌疑人14人,共占比33.6%。认真贯彻落实省政法委服务企业“十六条”措施,对非法经营、合同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 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优化了市场经济环境。审查谢某某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40余万元案,准确把握“拒不支付”“逃匿”等关键证据,谢当庭认罪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更加重视保障人权。积极推进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对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探索试行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公开听证的办案方式,对不具有社会危险的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增强了逮捕工作透明度。对已逮捕的4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60件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从轻或从重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5%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相关规定,积极探索“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模式,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成立未成年人办案组和“彩虹工作室”,司职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帮教。对2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认真审查,决定不批准逮捕1人,对上年度4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犯罪档案封存。同时,与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开展“检校共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增强未成年人学法敬法守法用法意识。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13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既维护了被害人合法利益,也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对诉讼监督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公安、法院司法工作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公正执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建立与公安机关的办案信息共享机制,扩大监督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件的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监督立案47人,其中2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如:我院在查阅公安机关报案台帐时发现,董某等四人因工程纠纷在马路上持械对王某某进行殴打,经鉴定为轻微伤,认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监督侦查部门以寻衅滋事罪对董某等四人立案侦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牵头组织辖区首批12个行政执法部门搭建“两法衔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监督区劳动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件。开展漏捕漏诉监督,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人,漏诉1人。如:在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抢劫案时,发现陈某的行为在构成抢劫罪的同时还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我院追诉,陈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促成对被害人民事赔偿25万元,双方达成谅解协议。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3件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检察长列席审判委会会议2次。如:对罗某某、陈某某盗窃81万元大案,法院一审认定罗某某构成盗窃罪,但对陈某某的共同盗窃行为未予认定,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我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得到市院支持,二审依法改判陈某某犯盗窃罪、非法执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拓展民事诉讼监督领域,将监督范围由审判拓展到立案、调解、执行等各环节,增强了监督效果。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4件,息诉1件。如:丁某反映法院不受理其要求分割与前夫共有财产的诉求,经调查发现丁某符合受理条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法院予以采纳,促进了息诉罢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2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监督社区矫正执行部门规范管理,确保辖区79名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如缓刑人员曾某某因不服判决拒绝接受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带队多次上门讲法说理,解开了矫正对象心结,使其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接受矫正。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增强检察发展活力

根据中央和省、市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结合汉南实际,推进改革措施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深化涉检信访改革。建立健全审查受理、监督纠错、终结退出和司法救助机制,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涉检信访内部一体化工作措施,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营造依法解决合理诉求的社会氛围。全年办理来信来访38件,处理率、回告率100%,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无越级访和非正常访出现。

完善检察管理机制。深化内部整合改革,将原有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职务犯罪侦查、批捕公诉、诉讼监督、案件管理、综合管理“五个部”,将检力向办案一线下沉,实行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职能与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推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在全院选任12主办检察官,实行责任清单,权力下放,减少审批层级,提升了办案质效,主要做法在全市交流。积极探索统一归口、全程监管的案件管理模式,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案 145件次,评查各类案件73件,接待律师42人次,及时纠改办案中的瑕疵,促进了办案质量提高。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和选任工作,我区7人被任命为武汉市人民监督员。

积极推进科技强检。将司法检验鉴定等检察技术应用工作纳入办案流程,促成检察技术应用常态化,开展文证审查13件,参与全市检察系统司法会计鉴定11件。完成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了全部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网上用印,办案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检察网络保密安全防范,完成检察专线网分级保护建设,并通过省保密局、省、市检察院专家评审。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坚持政治建检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狠抓纪律和作风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聚焦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警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引导检察人员正确行使检察权,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党员干警的党性进一步得到锻炼,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作风得到明显好转。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扎实开展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狠抓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和参加上级各类岗位培训班18期,培训400余人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比、公诉示范庭竞赛、业务办案实训推演12场。鼓励支持干警在职学习,1人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完善调研宣传激励机制,10篇调研文章被市以上级刊用,其中1篇获湖北省刑法学会二等奖,80篇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组队参加全区无纸化普法考试获第一名,并代表汉南参加全市比赛。

推动争先创优和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创先争优,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检察干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促进工作水平和素质能力提升。院集体荣获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反贪污贿赂局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批捕公诉部被授予武汉市巾帼示范岗荣誉称号。开展检察文化建设,通过丰富的文化活动凝聚检察正能量。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主题演讲、征文竞赛、心得交流等活动,7篇文章被市级刊用或获奖。参加全市“看得见的正义”书画、摄影、微视频征集活动,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参加市区羽毛球、乒乓球、棋类等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凝聚力。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认真落实评议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党派来院视察和座谈,赠送《检察日报》、《方圆》、《人民监督员》等资料,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还有薄弱环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离群众的期望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拓展;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有待深化,检察高端人才比较欠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推行司法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汉南区、武经开区融合发展的关键之年。201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总要求,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协调发展,为两区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根本保证、总体目标和重大意义,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履行职能、执法办案为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重视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内外部监督,努力在法治建设各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第二,着力维护两区融合发展大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型发展,提升侦查能力和法治化水平;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预防举措,延伸预防触角,增强预防实效,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强化批捕起诉职能,把打击犯罪、保障人权、防止错案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进两区平安建设。完善涉检信访处理机制,抓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信访接待、首办责任制、救济救助、依法终结等方面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格局,下大气力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案件管理部监督制约功能,建立有关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案件公正处理。完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进办案终身负责制落到实处。大力推行检务公开,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第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夯实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开展素质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实施综合素能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办案办事水平,不断适应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和落实司法改革任务的新要求、新挑战。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事业有为、清廉为官”,始终保持激情工作、创新进取、爱岗敬业的新常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两区融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