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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03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23在汉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我们在武汉经济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加大办案力度和规范司法行为并重,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以办案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

    依法查处职务犯罪。加大线索排查和深挖力度,细化初查措施,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6人,均为大要案。其中,挪用公款案件11人,受贿案件11人,行贿案件23人,滥用职权案件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案查处了纱帽街某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彭某某挪用社保资金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加大查办行贿案件力度,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立案查处了邓南街某村委会副主任沈某某在承接工程中向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好处费”等2件行贿案。锲而不舍开展追逃工作,通过艰苦蹲守和技术追踪,成功抓获闻风潜逃的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受到上级院领导好评。

    突出抓好规范执法。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从细从严查找不规范问题,切实筑牢规范执法的思想防线。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归口管理、初查启动审批、法律文书网上运行、遵守办案时限、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等方面工作,严格落实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法警在岗值守、安全预案等硬性措施,较好保障了案件质量,全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结合办案向涉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开展预防介入活动6次。2015年初,在查处武汉某公司经理王某行贿案时,预防部门同步介入,及时发现和提出预防建议,取得较好预防效果。该案作为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唯一一件预防介入案件,填补了该项业务空白。推进行业预防。深入区地税局、区职教中心、永晴防水公司等单位开展预防共建、预防宣传和预防咨询活动20余次,指导开展单位预防工作。开展涉农预防专项活动,将“预防大蓬车”开进邓南街金城村等村队社区开展宣讲活动4次,发放宣传册500余份,接受村民咨询40余人次,完成农村基层组织社保资金管理预防调查报告。落实制度预防。开展教育系统电教设备等预防专项调查7次,提交了年度预防调查报告。落实预防告知卡、预防监督卡制度,收回“两卡”12份,促进了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受理并出具行贿档案查询证明1100余份,较好落实了建筑、监理、集中采购等行业招投标廉政准入制度。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确保案件质量为中心,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好批捕、起诉工作,着力推进“平安车都”、“平安汉南”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66人,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101人,没有出现捕后无罪不起诉、无罪判决等情况,案件质量零差错。坚持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案件快捕快诉、从重从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捕盗窃等侵财犯罪嫌疑人的20人,占比30.3%;批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嫌疑人32人,占比48.5%;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毒品犯罪等犯罪嫌疑人38人,占比37.6%。如在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九人因劳动报酬纠纷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中,为避免办案时间过长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中力量在两日内完成对全部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为案件快审快结打下了基础。九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审查逮捕条件,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7人;充分考量案件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决定不起诉33人。如审查颜某某交通肇事案发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了初步赔偿谅解协议,但因部分细节未确定而未及时赔偿到位,综合考虑不批捕更有利于矛盾化解,最终对其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44人改变了强制措施。如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故意伤害犯罪被批准逮捕,我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该案因工资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进行经济赔偿,有悔罪表现,无继续羁押必要,因此建议对孙某某取保候审。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发挥区职教中心“彩虹工作室”平台作用,通过设立法制园地、组织学生学习法律、开展“国旗下的讲话”等活动,增强了学生法治意识。高度关注未成年受害人心理疏导,选派女检察官承办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对5名女性未成年受害人开展自我保护教育。

    切实保障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实行繁简分流,对45件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推行集中审理,对21件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全部案件均在八个工作日内提起公诉,每件案件法庭审理平均10分钟,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对62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采纳率90%。探索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较好促进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处理。慎重处理热点敏感案件,召开检委会研究处理案件11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如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强奸案,由于被害人身份特殊,在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环节多次召开检委会研究,并加强对侦查机关引导取证,较好防范了社会风险。分析研判近年来危险驾驶案件判决特点,提出进一步规范该类案件处刑的检察建议,着力维护法律统一实施。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监督格局多元化,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能力。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认真落实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挂牌成立驻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公安局纱帽街派出所检察室,实行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对侦查活动监督常态化。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8人(其中,监督立案33人,监督撤案4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3件,较好促进了公正司法。如在审查周某某故意伤害案件时,发现该案中被害人马某某、王某涉嫌另一起故意伤害案,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根据所提供线索成功侦破该案,将马某某、王某刑事拘留。又如犯罪嫌疑人郭某登录他人支付宝,将余额取出后潜逃。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我院审查逮捕,我院审查认为其行为应属信用卡诈骗,但涉案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监督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一起询问未成年人未通知监护人到场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重新按规定制作了询问笔录。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认真审查刑事案件判决,对一起量刑畸轻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请抗诉。高度重视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诉,对2件民事执行案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如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企业间财产纠纷案件时未对拍卖结果依法作出裁定,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我院受理当事人申诉后,及时展开调查核实,依法发出了检察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定期对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核查社区矫正台账,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措施,辖区89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况。如罪犯江某因患肝硬化,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一年,于今年4月届满,但社区矫正机构到期未提出处置意见。我院建议社区矫正机构通知江某去医院复查。法院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对江某再次作出暂予监外执行一年的决定。

    四、转变工作模式,切实增强服务大局能力

    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奠定基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延伸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过考试考核等程序,基本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确定首批拟入额检察官17名待省院审批,为下一步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持续深化内设机构整合改革。将原内设机构统一整合为“五个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五部制”运行模式,实现了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相分离,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工作质效。三是积极推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20151月,机构、编制、人员和财务上划省院管理,按时完成了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工作,保障了检察工作正常开展。四是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在我区选任了10名武汉市人民监督员。全市试点后首例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在我院进行,《检察日报》进行了报道,为全市该项工作探索了可复制模式。目前,我院已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件。五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今年5月以来在网上公开重要刑事案件程序信息和法律文书60余份,案件公开率90%,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处理涉检信访内部一体化工作格局,落实领导接访、风险评估、信访首办等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34件次,处理率100%,未出现因处置不当引发非正常上访等情况,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如针对群众反映的一起征地拆迁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依法及时查处了某村干部职务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息诉罢访。强化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纠改案件瑕疵。案件管理部门流转案件168件,送达法律文书440份,接待律师20余人次,评查各类案件87件,有效保障了案件质量。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时给予了好评。

    拓展服务领域。适应新形势,积极开展“指尖上的群众工作”,构建了由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组成的南检网阵,增强了服务和互动功能,成为宣传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力载体。全年发布信息200余条,积累关注“粉丝”数百人。认真贯彻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十六条意见”,积极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建立了班子成员对口挂牌联系企业制度,走访企业20余次,大力宣传政府服务企业的政策,做好法律咨询工作。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对2名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认真做好对口联系社区“两委”换届和“结对帮扶”村队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人力物力保障,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作风和能力保障

    坚持政治立检和人才兴检,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新挑战。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通过学习重要文件精神、院领导上党课、查摆和梳理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开门征求意见和建议、专题研讨等形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培养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队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工委、管委会、区人大、区政协、政法委等领导先后到我院调研,对我院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持续开展专业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上来,强化司法办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岗位专题培训,聆听专家学者讲座618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案件管理软件、检察信息、职务犯罪侦查、机要保密等各类培训100余人次。支持干警在职自学,2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强调研宣传工作,被市以上采用调研文章8篇,被《检察日报》等各级媒体采用宣传稿件60余篇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保持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职务犯罪侦查部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科处室,3人被授予三等功。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和禁令规定,开展“四个全面”征文、“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主题演讲等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六个方面”专项督察,及时对办公用房等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防范“四风”长效机制。全年没有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我们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沟通,通过走访代表、赠送《检察日报》、《方圆》等资料、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等方式,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适应两区融合发展新要求的服务举措还不够多,亮点还不够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侦查模式转型还不够快,发现线索的能力还比较欠缺;执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力度还不够大,诉讼监督影响力还不够大;业务培训形式单一,侦查、公诉、综合文字等方面人才比较欠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施司法责任制的第一年,也是两区融合发展的深化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服务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产城一体建设大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切实找准检察机关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健全完善服务大局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

    第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体系防控。切实增强社会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办案风险评估和对策研究,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关注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治教育工作。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完善领导接访、首办责任制、刑事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第三,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定岗定责,完善办案组织形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启动新的办案模式。围绕高检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要求,以对基层院抽样评估工作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办案和机关运行精细化管理,强化监督问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着力打造有担当检察队伍。坚持政治立检和业务兴检,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夯实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思想基础。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培养年轻干警,形成新老结合、结构合理的梯次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四风”整治,着力打造忠诚可靠、务实进取、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精神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大局,开拓进取,为我区发展再作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