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 28日在汉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汉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细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汉南区检察院在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管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心工作,狠抓司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工作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把检察工作置入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助力“四个车都”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严惩方针和问题导向,深化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3人,已提起公诉14人。强化案件审查,确保不枉不纵。从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深挖并追捕涉黑涉恶案件2件14人。对在校大学生实施“套路贷”引发的首例涉黑涉恶案件高度重视,坚持提前介入、优先办理、严格把关、快捕快诉,依法对徐某某等9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该案经公开审判,社会反响较好,被《检察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报道。此案被列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重点案件之一。
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优化便民机制,充分发挥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建设12309检民服务中心,办理刑事申诉2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推进阳光接访,吸纳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促进息诉罢访,通过领导下访、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4起。高度关注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防范群体性经济风险,批捕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犯罪嫌疑人5人。仲某、关某利用邮币卡实施网络诈骗,受骗群众5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我院及时将此案批捕并移送市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马某某、徐某某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六个月。重拳打击非访、缠访、闹访涉罪人员,依法办理此类案件3件5人。殷某某、张某某因对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不满,组织鼓动村民赴省进京上访,本院以组织非法聚集罪提起公诉,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围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制定服务企业6条措施。密切检企关系,开展“双万双联”、政法干警进社区等活动,走访联系企业12家,召开检企座谈会2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10余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受理审查逮捕涉企犯罪嫌疑人30人,依法批捕20人,不捕 10人,维护了企业经营管理秩序。营造营商法治环境,以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为依托,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彩虹之约”、“扫黑除恶”等专栏传递检察好声音,发布检察资讯200余篇,被上级采用稿件110余篇。积极开展“以案释法”,配合区纪监委、政法委、法院,组织干部群众旁听区纪监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首例涉黑犯罪案件以及非法上访犯罪案件的庭审,受教育群众300余人次,使典型案件成为全民的法治课。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参与长江非法采砂、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向有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职建议3份。立足办案推动“生态修复”,办理金某某盗伐林木案,向林业部门和某街道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补植复绿”林地70亩。办理某行政部门怠于履职公益诉讼案,促使某公司复垦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30亩。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建议作用,督促超标排放废气的3家企业整改;向某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违规处理固体废物的2家企业整改。围绕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有关单位对辖区病死畜禽收集点及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和专项整改,推进了行业社会治理。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努力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增强群众安全感。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5件180人,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6%,决定批准逮捕97件1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9件221人,同比分别上升38.7%和40.7%,决定提起公诉112件145人。所办案件无捕后撤案、不诉和无罪判决,较好把住了案件质量关。坚决惩治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提起公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危险驾驶、涉毒犯罪和盗窃、诈骗等易发多发犯罪124人,占起诉人数85.5%,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升。强化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和定性研判,依法办理陈某某故意杀人、彭某某故意杀人(未遂)、陈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案件,及时消除和减少社会不良影响。
助力反腐倡廉建设。主动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区监察委协调配合,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受理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首例区监察委移送的挪用公款700万元的某国有企业出纳员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积极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专项活动,协助区监察委、公安机关抓获潜逃18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审查起诉。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全“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件7人。依托“彩虹工作室”,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深化“法治进校园”,深入桥梁学院、职业培训中心、育才小学等开展扫黑除恶、远离校园欺凌等主题讲座18次。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结合办案对学校、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及时介入某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全面调查取证,厘清责任,召开情况通报会,协助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避免了事态扩大,有关责任人受到辞退或调离处理。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在辖区各派出所挂牌设立检察室,拓展了监督渠道,突出了监督重点。坚决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5人,监督撤案8件11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立案监督,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87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监督移送的“包工头”钟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钟某某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所欠劳动报酬,被法院判处罚金3万元。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每一起刑事案件均制作《刑事判决、裁定结果审查表》,加强判决结果审查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件,同比上升100%。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件,向市院建议提请抗诉2件。受理民事裁判、民事执行和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积极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共走访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决定立案调查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件,法院判决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对区某行政部门怠于行使职责致使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未足额收取的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涉案企业补缴建设费760余万元。结合办理的于某某、徐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对犯罪嫌疑人和涉案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拼搏赶超会议上交流。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在区社矫局挂牌成立检察室,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针对社矫对象脱管漏管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3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执行中有关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助力化解“执行难”。开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监督,对15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四、推进司法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紧紧围绕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抓改革、谋创新、促发展,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机制制度保障。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内设机构整合随监察体制改革及时调整。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278件,占办结案件81.3%;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9件,占办结案件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办案 53件。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评价体系,将结果记入司法档案,作为决定员额进出、绩效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案件评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过程实行动态监控,全年评查案件 187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案件质量检查,执法质量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引导和审前监督,参加庭前会议8次,决定不批捕犯罪嫌疑人37人,不起诉2人,排除非法证据2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实施精准量刑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案件90件,占已办结案件85.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0%以上,较好实现了“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完善刑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诉讼体系,适用速裁程序67件68人,占已办结案件59.8%。
进一步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新路径。积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后人民监督员工作转型探索,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和参与检察重大活动的范围、方式和途径。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公开审查、案件质量评查、信访接待、参与重大活动等工作35次,有效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的作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筑牢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总体要求,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与提升素质能力并重,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突出“抓党建带队建”,调整支部设置,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更加规范,内容更加丰富。组织“双万双联”、政法干警进社区,向帮扶贫困户、受灾群众和“车都慈善基金”捐款捐物,开展政治生日、拓展训练、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演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
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抓好重要节点廉政提醒监督,组织开展津补贴、公务接待等问题专项治理。以党风廉政宣教月为载体,组织干警观看典型案例,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拒腐防变自觉性。强化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督查,开展检务督察12次。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广泛开展交心谈心,组织支部纪检委员、新进人员、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4次。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制定专业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通过定向培养,打造专业化、高素质人才体系。强化业务学习、专业培训、实战化竞赛,着力改变人才短缺现状。50余人次参加上级轮训调训,10余名干警在市、区各类评比、比赛中获得表彰。其中,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个人、全市首届检察业务专家各一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上级院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精准发力,着力打造“小院大作为”升级版,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一院一品”检察文化建设,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党建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展示区,开展“悦读分享”、讲好法律小故事、“我心中的检察院”征文等活动,实行文化理念与文化实践同步推进,以“耕”文化为主题的汉南特色检察文化体系初步形成。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检察机关信息化、安全化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拼搏赶超会议上交流。基层院建设的整体效果明显增强,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最佳文明单位,市、区综治优胜单位,区绩效管理立功单位等荣誉。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执法质量和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座谈和监督工作100余人次,赠阅《检察日报》等报刊400余份,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食品药品法律监督”等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推进阳光检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件、法律文书109件、程序性信息223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工委(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三大攻坚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服务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新时代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检察机关便民利民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对人才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加快,学习培训和推广应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立足司法办案,深化检察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不动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工委(区委)“1234”发展战略。突出抓好扫黑除恶、服务“三大攻坚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专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助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坚持“小院大作为”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在法律监督上取得全面进步。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坚决把好案件质量关。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全力推进公益诉讼监督,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案件办理,切实服务民生福祉,改善营商环境。依法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着力深化检察改革。认真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非法证据排除,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捕诉一体、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好审前主导作用,保障案件得到高质高效办理。
(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排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狠抓作风转变,强化廉政教育,加强检务督察。把队伍建设成为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五)着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工委(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争取上级领导和支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座谈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办好新媒体网阵,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工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大局,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