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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30日在汉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汉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细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在工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管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工委(区委)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更好服从服务大局。

全力“保建国大庆、保军运平安”。成立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履行维护平安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158268,同比升17.91%和41.8%,决定起诉181216,同比上升61.6%和49%。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批捕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20人,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起诉43人,社会反响强烈的江某某等6人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案起诉后,主犯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依法维护网络秩序,批捕电信网络犯罪12人。严惩涉罪非法信访,张某某、殷某某组织、鼓动村民多次进京非法上访,以非法聚集罪起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开展“当好军运会东道主、塑造精致武汉新形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办案件29件,确保了军运赛会空气清洁、饮用水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清扫362人次、夜间平安巡查189人次,为军运会创造干净、安全环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恶犯罪30人,起诉30人。徐某某等9人校园“套路贷”涉案,以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起诉后,组织、领导者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红等7人、李九大等9人涉恶团伙起诉后,主犯杨红、李九大均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4年6个月,群众拍手称快。坚持深挖彻查,追捕涉犯罪嫌疑人24人。加大“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力度,严格落实“签字背书”、“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办案责任,移送“保护伞”线索1件,涉案2人受到违纪处理。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对35件群众信访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通过领导下访、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律师参与接访,促进息诉罢访,化解矛盾43防范群体性经济风险,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57陈某某等以医院为幌子,利用网络虚假宣传药物疗效,诈骗金额四千万元及时批捕犯罪嫌疑人47人。胡某某等5人以吸纳会员、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0余万元,受骗群众80人,积极助侦查机关追赃挽损,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主动融入精准脱贫大格局对属于贫困户的4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出关于大气、水域、土壤污染的诉前检察建议20份,敦促有关行政单位以及20个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有力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

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制定落实非公企业保护八条措施,确保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办案中,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合法财产等界限,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强制措施。立足办案从法治视角向企业提出堵漏建制建议620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建立亲清”检企关系,会同区工商联调研,邀请民营企业家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检察官包挂企业12家,召开检企座谈会23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个。对涉企案件优先审查、快捕快诉、不枉不纵。批捕侵害企业权益、干扰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9不批捕1维护企业经营管理秩序。

助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一年来,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受理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提起公诉的区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科负责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密切配合,组织干部群众旁听涉黑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受教育人数320余人次。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1名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起诉。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针对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现状,深化“法治进校园”。3名正副检察长“彩虹工作室”负责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讲座15场,发放宣传手册500份。借助南检公众号“彩虹之约”平台,传递防性侵、防欺凌、远离校园贷等知识,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护意识。

二、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坚决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有罪不究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人,监督撤案2件2人,追捕犯罪嫌疑人26人,追诉犯罪嫌疑人6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2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6人。对178名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简从宽处理。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22人,决定不起诉3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

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完善以抗诉为核心的多元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格局,对认定事实错误或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3件次。发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主导作用,提出量刑建议案件178件,占起诉案的98.34%,建议采纳率98.87%。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15人。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建议法院对财产刑案件移送立案执行2人。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份,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防止脱管漏管发生。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共25件。其中协助市院办理监督案件17件。已审结23件,审结率92%。已审结案件中,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去年提请市院抗诉的许某某民事判决监督案件,法院再审后改判。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向市院、侦查机关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各1件,侦查机关已立案侦查涉嫌犯罪2人。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各1件。

三、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牢记党和人民嘱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推动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件,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件,同比多33件,发出诉前建议3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法院判决支持诉讼请求。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行政公益诉讼本质是推动政府履职,目标是共同维护人民利益。与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得到有力支持,一些行政部门主动提供案件线索。“检政”双方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上同步发力,环保部门整治河湖污染,规土、农业部门清除“大棚房”和农家乐,卫计部门检查医疗废物废水期间,均邀请检察院监督。办理2家企业偷排废水案时,既监督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又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杜绝污染源,企业自身实现了转型发展。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诉前建议及建议回复回头看,防止伪整改、整改反弹,大量违法问题在诉讼前得以解决,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司法效果。得益于行政部门全面依法履职,我院办理的诉前案件回复率、问题整改率排名全市基层院第一。武汉某公司未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未缴纳复垦保证金,擅自建设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经营等永久性建筑,违法占用农用地730亩。检察建议发出后,规土、农业部门10日内合力拆除了上述建筑物,“检政”携手打了一场农用地生态环境保卫战。

突出办理“环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牢记习总书记关于“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殷殷嘱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摸排“环资”领域案件线索37件,针对超标排放大气、江河湖污染、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偷排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违法倾倒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等“环资”领域违法行为,立办“环资”公益诉讼案件27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建议26件。“检政”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促使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一般农田730亩、基本农田60亩、林地7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40余吨;督促铺盖防尘网近1万平方米,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64.31万平方米。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决定》,尝试在法律规定的“五大”公益诉讼等以外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受到省、市院充分肯定。立办涉及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4件、文化遗址保护2件。商周文化遗址纱帽山历经千年雨水浸泡、江水冲刷、人为破坏,导致坡体坍塌、土体劈裂、护坡残损、植物病害,遗址边坡保存现状、地质灾害、文体主体安全堪忧。检察建议发出后,文体部门加快推进遗址修缮保护工作进度。

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夯实发展基础,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省院政治巡视下沉基层院指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制度8项。全员参与政治轮训和网络专题培训。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设立党支部,打造“三致”党建品牌的经验在区直机关党建现场会上交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守初心担使命走心走深走实,重整行装再出发。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为目标,推进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检察官负责到底,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专设民事、行政检察机构,“重刑轻民”问题明显改观,民行检察案件大幅上升。专设公益诉讼机构,立办公益诉讼案件成倍增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基本形成,“四大检察”办案数同比上升31.97%执法质量报告连续两年获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辅助人员职级套转落地。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日臻完善,执法质量评查机制不断健全,“倒逼”检察官提高办案质效。执法办案严格实行权限清单制,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460件,占比91.82%;院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带头办案41件。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坚持实践演练、业务轮训、外派培训相结合与浙江大学联办综合素能提升班。多渠道组织或参与专业培训16640人次。依托专家咨询委员会、高检院业务平台“检答网”和上级院指导性案例,解决办案实践难题11个。徐某某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层报高检院评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办理的张某某非法聚集案、包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入选武汉市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武汉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民事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市典型案件9人次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奖。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炼充实南检文化内涵,形成南检文化理念体系;加大文化设施、阵地建设投入,文化建设功能布局更加合理;重视文化理念宣讲,文化理念践行成为干警行动自觉,激发了队伍斗争精神和干事活力。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卫星遥感、区块链、虚拟现实、无人机等成功用于办案实践。远程提讯、远程视频接访、远程庭审和检察工作专网基础建设全面完成,极大提高办案质效。一年来,基层院建设水平明显增强,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单位、绩效管理立功单位、机关党建先进单位等荣誉。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坚持刀刃向内,对主题教育检视、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学习党纪条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典型案例反思检查结合起来,拧紧思想总开关。持续正风肃纪,开展为期三年的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行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推进检务督察常态化,对重大节日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督察12次。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届监督。向区人大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执法质量情况,严格落实审议意见。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对提出的12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29场。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民服务中心,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办案公正与否交由百姓评价,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率98%以上;“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常态化,86名各届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运用多媒体发布检察资讯850 条,使检察故事借助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工委(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管委会(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也离不开区监察委、区法院配合与制约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增强,服务举措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二是检察工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要求新期待存在差距,“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不够平衡。三是队伍素质与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还不完全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做好新的一年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总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最关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最紧要的是解决当前工作、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实干和斗争精神充分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第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听党指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行动自觉上。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及时主动向工委(区委)报告,紧紧依靠工委(区委)领导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第二,切实发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作用。严惩各类犯罪,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依法平等保护,加大民营经济保护力度,努力使企业家有持久的安全、可靠的预期,放手经营发展。严惩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立足办案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三,统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以办案为中心,突出监督为核心,坚持问题为导向,研究解决制约检察业务发展的机制问题,强弱项、补短板、挖潜力。做优刑事检察,同步推进批捕起诉和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做强民事检察,解决“重刑轻民”问题,着重办理典型性、引领性监督案件,加强民事诉讼领域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办案力量,破解案源瓶颈,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做好公益诉讼,全面落实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要求,当好公益维护的代表。

第四,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铁一般检察队伍。把以党建为引领抓得更紧更实,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正风肃纪,以自我革命的精神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认真落实《2019—2023年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规划》,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业务培训,弘扬专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应用能力,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汉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