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履职战“疫”抗洪,抒写检察初心使命
助力夺取“双胜利”。把战“疫”抗洪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2020年初,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同时,对接6个社区2243户居民,帮扶213户村民。主要领导包保南天商务酒店隔离点,6名干警轮值3个隔离点,全员下沉村(社区)战疫一线。筹集口罩、防护服等物质6万元驰援防“疫”一线,彰显战“疫”检察情怀。2020年7月,成立院防汛抢险突击队,30分钟紧急奔赴一线,24小时不间断巡堤排险,圆满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倾力服务“六稳”“六保”。联系爱心企业和人士为贫困户捐款捐物;帮助驻村7户贫困户销售农产品、种植物,防止因“疫”致贫返贫。深化“双万双联”,助推9个企业复工复产。“彩虹工作室”为3个隔离点的22名未成年人送去食品、书籍等,以视频连线进行心理疏导,呵护其健康成长。主动担当依法战“疫”使命,对1起涉疫刑事案件及时批捕起诉,依法处置妨碍疫情防控不当行为13起。办理涉口罩等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针对武汉宝丰女子监狱疫情,依法及时向区社矫中心和4个司法所提出加强监外执行人员管控的检察建议。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大局服务
主动服务“六稳”“六保”,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立足延伸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决定批准逮捕68件108人,决定提起公诉133件215人。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提起公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嫌疑人86人,占比40%。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提起公诉盗窃、抢劫、诈骗、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犯罪嫌疑人77人,占比35.8%。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04件,占比81.3%。提高办案质量,以检察官办案组为单元,区别办理各类型案件,所办案件无捕后撤案、不诉和判无罪情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在办案任务加大、检察责任更大的情形下,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21件188人,适用率83.9%,同比上升7.4%,促进了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决胜战。对涉黑涉恶案件,建立与侦查机关、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追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对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徐某某,追加起诉遗漏的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与前罪并罚后徐某某增加有期徒刑2年6个月。对徐某某涉黑案件中遗漏的翁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在办理王某等11人涉黑恶案件中,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公检法加强协商会商,依法及时将该案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对王某等11人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2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提起公诉41人,实现涉黑恶案件在检察环节“清零”,配合公安、法院追缴没收涉案财物共计37万余元,督促公安机关扣押冻结涉案财物1600余万元。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防范社会风险护航,批准逮捕涉众型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50人,提起公诉43人。陈某某等51人骗取2.7万余“客户”购买“保健品”获利5千余万元。我院依法对其中的4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为脱贫攻坚助力,主动融入扶贫脱贫大格局,为属于贫困户的4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3.3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为美丽汉南添彩,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围绕保护大气、水域、湿地、耕地,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份,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
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促进守法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三者并重。“一对一”走访企业20家,会同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持续落实保护民企八项举措,同等对待、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发现某企业涉嫌假冒注册(茅台酒)商标,依法及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人。审查涉企案件时,坚持少捕慎诉,通过依法决定不捕不诉2人,对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建议办案机关取保候审。审查某公司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700余万元案时,督促侦查机关扣押冻结嫌疑人财物400余万元,追赃挽损为公司注入活力,并向公司发出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的《检察建议》。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监检办案相互配合,互为制约,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责任。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件7人,已提起公诉4件6人。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9件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件7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快审快结,从重提出量刑检察建议,依法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4件5人。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主观恶性不深、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严格依法办案,对1名不够罪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深化检校共建,检察长等4人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依托法治进课堂等载体,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获多方点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师、社工代表、学生家长参加,采用互联网“云端”连线方式,推动形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的社会格局。
用情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无论“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办好”。对今年受理27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率100%。畅通信访渠道,开通网上“办信”,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程、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流转、查询、反馈全程提速,重点解决了疫情期间群众信访、法律咨询“无门”难题。以“息诉罢访”为目标,强化与信访、司法等部门及律师的联合接访,形成矛盾化解的多元化、制度化、常态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实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参加,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既达到“案结事了”,又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拓展监督渠道。依法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有罪不究问题。对19人涉嫌犯罪案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6份,监督侦查机关已立案12人,同比上升42.86%。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违法办案、遗漏犯罪等行为10余次。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人,决定不起诉7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3件次。发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主导作用,提出量刑建议案件117件,提出率达95.9%,法院采纳率100%,一审服判率98.9%。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件17人。加强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对黑恶势力、职务犯罪、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重点案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巡察,发出检察建议4件。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0件,防止脱管漏管发生。探索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对王某涉黑案中的10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合法性进行监督核查,防止违法情形发生。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争取上级院支持与自身摸排线索相结合,努力破解案源“瓶颈”。审查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民事行政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5件(其中协助市院办理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75%。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已审结32件,审结率91%。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针对行政审判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裁判结果错误、裁判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提出纠正建议11件,采纳回复率90.9%,民事行政检察弱化现状明显改观。
四、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履行公益诉讼神圣职责
牢记检察机关公益代表的职责所在,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公益诉讼融入社会治理。摸排线索57件,立办案件55件,同比上升37.5%。发出诉前建议54件,同比上升38.5%,对某行政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把诉前维护公益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通过圆桌会议、文书公开送达、整改“回头看”等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每半年对诉前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逾期未回复、实际未整改、整改不彻底的,跟进监督履职。2020年发出的54件诉前建议整改回复率61.1%。对文化遗址修复、英烈保护、直饮水安全、农田受损等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检政”两家反复沟通,共商对策,合力推进,多数问题在提起诉讼前得以解决,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努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摸排“环资”领域案件线索33件,立办江河湖污染、扬尘污染、超标排放大气、偷排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湿地生态受损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32件,占比58.2%,发出诉前建议25件。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督促治理污染水域353亩、复垦基本农田63.1亩、清理废物(生活垃圾)约300吨;督促治理扬尘3处,促使47家企业安装排污水设施。
推进公益诉讼创新发展。对法律赋权之外人民群众关呼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立案5件。调查发现3个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分别向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引起高度重视,上述部门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积极履职,举一反三,对汉南片区小区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创新公益诉讼检察方式,采取磋商机制督促履职,立办案件6件。在办理涉及长江大保护“清理四乱”公益诉讼案件时,优先与四个街道磋商,以相对和缓的方式促进问题整改,提升了公益诉讼的时效性和反应速率。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统筹抓好政治建设与素质建设,以过硬本领担当使命。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工委(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9次。全员参与政治轮训、网络专题培训。对省院党组政治巡视市院党组反馈的问题,我院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挂图作战、销号整改。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市院党组政治巡察,对指出的四个方面15类38个问题制定87条整改措施,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抓党建带队建,打造“三致”党建品牌,深化以党建为引领的检察文化建设,传播主旋律,凝聚新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已成为检察队伍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民事检察短板、行政检察短板中的短板明显改观。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扭转了担任领导的检察官挂名办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少的现状。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刑事办案机制,缓解了人少案多难题,提高了办案质效。做到案件评查常态化、执法规范化、督察制度化,执法质量报告连续多年获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坚持实战练兵、业务轮训、网络授课相结合。全员参与专业培训38场600余人次。依托专家咨询、“检答网”业务平台、指导性案例,解决办案实践难题 12个。将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一并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标准,倒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在省市指导性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各项业务竞赛中,全院有10余人次获奖。培育各条线业务人才10余人,其中1人入选全市刑事检察后备人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学训词、正风纪”学习教育活动,以自我革命的勇气落实“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年共计报送领导干部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1次,做到“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坚持刀刃向内,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司法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届监督。向人大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执法质量报告。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等,获得监督、赢得支持。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活动33场。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公开率100%,将办案公正与否交由百姓评价。150名各届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运用多媒体发布检察资讯1450条,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一些问题短板。主要是:检察理念需要更新,检察工作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差距;履行法律监督能力还不够到位,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业务建设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民事检察仍有明显短板;检察官专业素质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更高要求,办理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能力有待提高;从严治检在抓紧抓实抓常上还要下很大的功夫。持之以恒解难题、答新题,是对我们担当使命的重大考验。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抓落实、促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新的一年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最关键的是深刻把握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于变局中开新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车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最要紧的是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强基固本、狠抓办案、提升素能,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工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各环节。
第二,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平安车谷,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久久为功,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促进“六稳”、“六保”任务的落实,为服务营商环境提供更优更实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继续深化抓好“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扫黑除恶等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着力提升检察质效。紧扣核心业务,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深化虚假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学好用好民法典,把民法典贯彻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推动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更好维护社会公益。
第四,不断夯实发展根基。对标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强化办案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以检察业绩考评、检察管理现代化为抓手,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深化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以实战化训练为抓手,提升队伍业务能力。更为主动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
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韶华、忠诚履职,为奋力谱写中国车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更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